本报记者 赵晓明
这些年,作为民政新闻战线的记者,我与慈善事业结下不解之缘。
在《中国社会报》创刊40周年这一重要节点回望,从慈善法实施以来的系统总结,到2023年慈善法修改的研讨及后续解读,再到慈善法及配套法规的宣传,每一个节点我都坚守一线、全程记录。我最深的感受是:在慈善法治的浸润下,慈善事业正迎来蓬勃发展的春天。
在慈善法的引领、规范与保障下,我国慈善力量持续壮大。截至目前,全国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超1.6万家,备案慈善信托超3000单,信托财产总规模达117.6亿元。这些数据背后,是万千公众向善的点滴积累。
慈善法修改后,显著变化之一是社区慈善首次写入法律条文,被明确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。近年来,我见证了这项制度安排在基层生根发芽、茁壮成长。
在浙江省温州市,有一个叫“红日亭”的地方。最初,几位老人支起大锅冬施热粥、夏送伏茶;如今,当地已涌现出三乐亭、旭日亭、水心亭等数十个免费伏茶点,织就一张温暖的“慈善亭”网络。温州市鹿城区红日亭公益慈善会会长孙兰香告诉我,他们已建成40余个“爱心驿站”,“冬施热粥夏送伏茶”的传统慈善正向现代慈善转型,大量市民捐款捐物、参与志愿服务,全城向善的氛围日益浓厚。这种从个体善念到群体自觉的转变,是各地社区慈善发展的缩影,更是慈善法鼓励发展社区慈善结出的硕果。
对于社区慈善的变化,基层工作者的感受最为深刻。我曾采访过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的一位社区工作人员,她坦言,刚接触社区慈善基金时心里直打鼓,不知道如何开展工作。金牛区民政部门从培训切入,支持社区落地了院落更新、老人坝坝宴等多个民生项目。如今,社区慈善基金正解决群众一个个急难愁盼问题,那位工作人员也成长为社区慈善领域的行家里手。她说:“慈善,就在家门口,就在每一个人身边。”
慈善法带来的变化,还突出体现在应急慈善领域。多年来,每逢地震、洪涝等自然灾害,总有慈善力量挺身而出。今年7月广西洪涝、8月西藏吉隆泥石流灾害发生后,慈善力量第一时间响应,踊跃捐款捐物,紧急调拨救灾物资驰援灾区。在这些应急场景中,新修改的慈善法确立的应急慈善机制,让救援更有序、响应更高效。更值得肯定的是,慈善力量不断探索救灾新模式,通过发放爱心购物券、开办“应急超市”等方式,将物资选择权交给群众,让灾害救援更贴合实际需求,为受灾群众带去实实在在的安全感。
弘扬慈善文化、培育慈善意识,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同行动。民政部等七部门联合部署慈善文化“五进”活动,机关示范、企业担当、乡村淳朴、社区温情、家庭善念交织相融,引导全社会支持慈善、参与慈善。第十一个“中华慈善日”主题宣传活动期间,各地活动展板前人头攒动,慈善法知识答题互动热火朝天,公众在沉浸式体验中走近慈善、投身慈善。慈善正成为一种生活方式,法治力量正转化为文化自觉。
这几年,我们记录的无数个温暖瞬间,都是慈善法落地落实、落细落小的生动见证。如今,慈善制度体系不断健全,慈善作用日益凸显,慈善氛围愈发浓厚,我们有理由相信,慈善事业的未来必将更加精彩。未来,我们将继续用脚步丈量民情、用笔尖书写温度、用镜头记录变迁,讲述慈善法治护航下温暖民生的生动故事。我们始终相信,每一次记录,都是在为这个时代的善意做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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